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和律师的作用发表时间:2022-03-22 11:32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以及各个阶段律师的作用(一审)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一般2-3个月左右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只有律师可以会见,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传达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给与心理安慰。有很多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初,生活环境、社会地位、心理压力遽然改变,很多人无法忍受,穷困之下,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 2、讲解法律知识;律师会见犯罪嫌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所涉嫌的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犯罪嫌疑人对所面临的困境有个清醒的认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发掘无罪或罪轻的线索;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从犯罪嫌疑人处了解到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犯罪线索,帮助做一些固定有力证据的工作,为以后的成功辩护做准备。证据随时都有灭失的危险,一时的不慎,将可能导致有利的证据的永远也无法取到。 4、监督办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尽管,我国的法制环境在日渐向好,但是刑讯逼供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发生屈打成招、屈打致残致死的惨剧。如果发生刑讯逼供的事,有律师介入可以有效地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 5、争取立功减刑;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办理取保候审;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根据案情,适时的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一方面可以让当事人尽快获得自由,可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后续阶段的辩护奠定基础。 二、审查起诉阶段:一般1-2个月左右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规定期限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规定期限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 2、查阅案卷;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在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视频、照片、起诉意见书等; 3、提出法律意见,争取不起诉或减轻处罚;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参与认罪认罚程序;律师可以参与认罪认罚程序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自愿性,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实践中由于被追诉人欠缺法律知识,可能对事实和法律规定存在认知上的错误,特别是涉及罪与非罪的区分问题往往把握不准,这就特别需要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从而避免认罪上的错误发生。 5、参与认罪认罚的谈判,保障认罚的公正性,防止量刑不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前提是被追诉人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书所确定的刑期范围,而法院的裁判一般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否恰当、犯罪构成的事实基础和影响量刑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操作要求等问题都需要辩护律师的有效参与并提供专业意见,尤其需要律师与检察机关进行有效沟通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被追诉人需要律师提供专业意见并与检察机关协商,从而决定是否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6、为审判阶段有效辩护做准备;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一审审判阶段的有效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在审判阶段律师的作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在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视频、照片、起诉书等; 3、教授庭审技巧;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5、开庭辩护;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同时对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跟进辩护,以保证案件的最终结果跟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致; 6、庭审结束后跟法官进行书面沟通;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就是否上诉提出合理建议;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诉与否的合理建议; 8、帮助准备上诉材料;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法律咨询:187581994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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